当孩子在电脑上运行一个软件,实际上运行的是一个可执行的、后缀名为exe的程序;稍候家长就可以在小程序侧的【设备>模式】页面中看到该程序名。如果家长不希望孩子使用该程序,就可以在小程序侧制定某些规则来禁用该程序;但如果此时孩子在电脑端更名了已经被禁用程序,孩子是否可以运行更名后的文件以此来逃避监管?
以女巫游戏举例,其可执行文件名默认是noita.exe。如果家长在小程序侧【设备>模式】下已将noita.exe设为禁用,此时孩子在电脑端将noita.exe更名为noita1.exe后,是否可以启动noita1.exe?
答案是不能,之前对于noita.exe的禁用将同时作用于noita1.exe。即无论孩子如何更名,或者拷贝到任何目录运行,一旦家长制定了对某个文件的禁用(如在黑名单或模式下的禁用),孩子都无法再启动该文件。